福州大学法学院申请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啦!欢迎报考!
福州大学法学专业始创于1993年,2001年成立法学院。秉持“健全学科体系,突出学科特色”的发展理念,学科建设有了长足进步。2006年获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被确立为福建省重点学科。
●本学科的特色
本学科拥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4个特色鲜明的重点建设学科。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方面,围绕环境法基本理论、环境司法、环境程序法等方向积累了一批高水平学术成果。在国际法方面,专注于国际海洋法、国际体育法、国际税法及国际环境法的研究,科研成果突出。在民商法学方面,致力于公司法律治理、近代民商法史的研究,发表了系列高质量作品。在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方面,着力于行政法和涉台法律制度的研究,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均有突破。
●本学科的优势
本学科拥有一支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等结构合理的学术队伍。现有49名专职教师,其中教授15人,副教授21人;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者4人;具有博士学位者33人。28名教师担任省级以上学术团体的副会长、常务理事或理事。近五年出版学术专着24部,在重要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50余篇,获省部级优秀社科成果奖10项。承担国家、省部级课题72项,获得科研项目经费636.94万元(纵向经费370.95万元,横向经费265.99万元)。与国内外众多知名高校建立了广泛而稳定的学术交流与学生联合培养机制,聘请10余名法律实务专家担任兼职硕士生导师,具备配套全面的学科发展条件。
●社会需求与申请的必要性
福建省是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也是对台、对外经贸交流与合作的前沿平台。目前正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一带一路”核心区、海峡西岸经济区和国家级新区——福州新区的建设,对高层次法学人才有着迫切的需求。迄今福建省仅有厦门大学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高层次法学教育资源非常紧缺。在福州大学增设法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可以整体提升福建省的法学教育与研究水平,满足东南沿海地区渴求高端法学人才和顶层教育的双重需求。
●人才培养与思想政治教育状况
本学科形成了涵盖本、硕、博三层次,专业学位与学术型研究生齐全的人才培养体系。注重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培养,硕士研究生连续10年保持较高的就业率,40余人考取国内外博士研究生。学生培养质量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高度重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且成效显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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